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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体育公园项目新沂市城南体育公园绿化二期工程
2022-07-18 09:58:42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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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沂市城南体育公园绿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体育公园项目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新行审批【2021】可研5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由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城南体育公园绿化二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城南,北起G311、南至G30出口、西起新华南路、东至临沭南路。

    2.1.2建设内容与规模:城南体育公园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土方地形整理、给排水、道路、绿化、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816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201971日(含)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河道、植树造林绿化除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无法证明园林类相关专业的,以职称评定表或学历毕业证书为准(园林相关专业)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21月至20226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2 20207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217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20224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其他相关处罚的;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4.4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7666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7 18 日至 2022 8 9 09 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8 9 09 30 分。

    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它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10.2 招标人对预中标人的考核办法执行“新沂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10.3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10.4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  新沂市市府路37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编: 221400                            编:221400                                              

    联 系 人:   汪润南                      联 系 人:王士瑞                           

        话: 0516-69905819                     话: 0516-699051510516-69905157                                      

    2022 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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